结婚生子乃人生大事,现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再婚已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而是现代人追求新生活的一种进步。再婚生育,更是随之理所当然之事。然而国家对各种情况的婚育尚有一定政策约束,那么,关于独生子女再婚生育政策有哪些?下面小编将以湖北省为例,来说说这个问题。
首先要明确的是,随着2016年1月1日国家开放实行全面二孩政策,即一对夫妇,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更不再规限于夫妻双方是否“独生子女”。目前我国多个省份对再婚(不包括复婚)生育的规定比较人性化,例如湖北省,便是按以下情况执行相关政策:。
双方再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可以再生育两个孩子。
双方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孩子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双方再婚前合计生育多个孩子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这种新政策执行方式,即使再婚夫妻名下都有孩子(对抚养权归属亦无要求),也可以保证再婚后双方至少有一个亲生孩子,对于维系再婚家庭的稳定有积极性的作用。
但是请注意,以上是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列举的执行细则。具体问题需具体分析,在国家相关政策尚不统一的情况下,建议还是同时咨询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的详细政策条例,以免无意中触犯法规,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