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应该怎样分割计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12-27 22:06:57  阅读:3245 作者:余文乐

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房屋是一笔重要的大额财产。若是夫妻感情破裂各自飞,房屋更是关系到以后生存的条件。因此,房产如何分割,是离婚家庭最关注的问题之一。那么离婚房产如何分割计算?下面小编列出十种离婚房产分割处理方法及补偿款计算公式。

一、婚前购房

1、双方(包含双方父母)共同出资,房子在一人名下

(1) 同居期间所购房,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因法院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

(2) 非同居期间购房,法官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公平角度来判定。不确定是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

2、双方出资,房子在二人名下

平分,不考虑出资情况。

3、一方出资,房子在对方一人名下

按共同共有处理。一般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4、一方出资,房子在自己名下

个人财产。若婚后共同还贷,须给对方补偿款。

二、婚后购房

1、一方父母出资的,房子在自己子女名下

(1) 付全房款或全首付款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共同还贷的部分,核算后给对方一半的补偿。

(2) 付部分首付款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2、一方父母出资的,房子在对方或双方名下

共同共有,对双方赠与。

3、双方父母出资的,房子在出资方子女一人名下

(1) 共同共有。适用于双方父母共同支付首付款,由子女还贷的,这样更公平,依据明确;

(2) 按份共有。适用于双方父母出全资的。

(3) 夫妻共同共有。与子女婚后财产共同出资构成的首付款,父母出资视为对方的赠与。

4、双方父母出资,房子在子女双方名下

平分。不考虑出资情况。

5、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出资,房子在自己名下

(1) 支付全首付款的,先按份处理后再按共同共有处理;支付全房款的,按个人财产处理。

(2) 如果房子在双方或对方名下,则个人财产出资行为视为对对方的赠与,整个房子按共同共有处理。

6、婚后双方共同借了全部或部分购房款的

共同房产,共同债务。

7、婚后一方借了全部购房款的或全部首付款的

(1) 双方认可且共同还款的,共同房产,共同债务

(2) 如果一方私自借款,对方事后认可并共同还贷的,共同房产,共同债务。

(3) 若是一方私自借款,房子在借款方名下,由借款方父母还借款的,如果没有其他因素,属于个人财产。

8、以下情形离婚时房产不予处理

(1) 没有取得房产证且双方协商不了的

取得房本后另诉。

(2) 只有一处住房,且有贷款,双方都要房的

离婚后另诉。

(3) 两限房的申请表中有第三人参与申请的

协商不了的,另诉。

(4) 无法就是否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协商,亦不同意评估的。

另诉。

(5) 房产中有父母的名字

涉及第三人,另诉。

9、政策房

(1) 经济适用房

尽量以登记方取得产权为主,分割价格基本按市价走,评估时通常会对政策价和市场价分别进行评估,然后调解结案。

(2) 从单位或部队取得的产权房

基本都是让员工、军人一方取得产权。有房本的,完全按市价分割。

10、补偿款计算公式

适用情形: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全部首付,用共同财产还贷的,对于还贷的本金及增值部分的计算。

(1) 共同还贷部分/(总房款+共同偿还的利息)*当前房屋市场价。

(2) 共同还贷部分/(总房款+全部利息)*当前房屋市场价。

(3) 按增值倍数计算,适用于调解,易于当事人理解

(4) 共同还贷部分/(个人已付部分+共同已还部分偿还)*(当前房屋市场价-未还贷部分)。

法律不外乎人情。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相关规定,会以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原则作出公平裁判。也就是说,公式计算出来的补偿数额并非绝对,法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行使一定的自由裁决权,以求相对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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