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近代的文化大家,鲁迅的地位可是无人能及的,无论是从文采还是从思想性方面来说,鲁迅的著作所处的高度不是一般的作家所能达到的。鲁迅以写文章而出名,但是很少有人知道,鲁迅在当年也是一个美食大家。平时我们看到的一些所谓的美食家,其实盛名难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没有文化底蕴的美食家,其实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食客,美食与文化,鲁迅先生都兼而有之。鲁迅是作家,更是美食家,酷爱喝酒,吃遍京城56家北方菜馆。
鲁迅的作品中,涉及美食的地方其实很多,有些虽然是为了不影响主题一带而过,但是这些美食在鲁迅先生的记忆中一直都是难以忘记的。比如说在《孔乙己》中就提到了自己家乡的茴香豆,“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接着就提到了茴香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还有《在酒楼上》中描述三教九流在鲁镇的酒店喝酒的场景,“友人来了,添酒加菜,就从堂倌的口头报告上指定了四样菜,茴香肉,冻肉,油豆腐,青鱼干。”这是鲁迅对家乡的美食,最原始的回忆。
鲁迅开始研究并且经常品尝美食,还是在北平生活的14年里,时间跨度是从1912年到1926年。当时在北平有很多老字号菜馆,这些菜馆基本上都已北方菜或者说鲁菜为主,在鲁迅的文章里,记录的名气比较大的老字号多达56家,比如致美楼、同和居、广和居、便宜坊、东兴楼、集贤楼、览味斋、杏花村等等,鲁迅都是那里的常客。当时有句形容各大菜馆的调侃之语:东洋的女人、西洋的楼,山东的馆子、福山的厨。山东菜馆最多,厨子多为山东福山人,并且菜馆的建筑风格更偏向于西方建筑。下图,为当时的老字号菜馆东兴楼。
当时,每个菜馆都有自己的招牌菜,鲁迅每次都是奔着这些招牌菜去的。比如说致美斋的馄饨,同治时期的《都门记略》就有描述,“包得馄饨味胜常,馅融春韭嚼来香,汤清润吻休嫌淡,咽后方知滋味长。”致美斋是典型的鲁菜馆,算然说规模不算很大,就是普通的两层小楼,但是当时的文人,包括鲁迅、梁实秋等在内,都是那里的常客。在当时的致美斋或者东兴楼这样的老字号餐馆里,能经常见到鲁迅的身影。
不过要说最为钟爱的菜馆,并且是鲁迅先生去的次数最多的,当属广和居。当时的广和居位于宣武门菜市口旁边的北半截胡同,鲁迅最为喜爱广和居里的两道经典菜,一是“潘氏清蒸鱼”,一是“三不沾”,特别是“三不沾”。“三不沾”这道菜既像菜又像羹,取名“三不沾”主要是此菜不粘汤匙、不粘盘子、不粘牙,还能解酒,另外鲁迅当年牙齿不好,这道菜也非常适合他。
喜欢美食,当然也少不了美酒。鲁迅在南方工作和生活的时候,一般比较喜欢喝自己家乡的绍兴黄酒,而在北平的时候,则是白酒、黄酒都喝,甚至是葡萄酒。先说葡萄酒,平时不喝,如果在家里和朋友聊天,或者文思旺盛的时候,鲁迅就喜欢喝葡萄酒,并且都是用大碗喝。至于白酒,鲁迅在东安市场的一家小羊肉铺里吃羊杂,白干酒是必须要喝一点的。在酒楼里,则是白酒、黄酒都喝,另外,因为广和居距离鲁迅的住宅比较近,家里来客人了,鲁迅都是从广和居定菜,然后送到家里,也算是当时最早的外卖了。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句诗估计大家都很熟悉了,它前面的一句就是“破帽遮颜过闹市,漏船载酒泛中流”,不仅美食,鲁迅先生也是极爱饮酒的,这好像是文人的共性吧。当时鲁迅最为亲密的酒友是郁达夫,相比于鲁迅,郁达夫对酒更为痴迷。1933年,郁达夫还曾作诗赠与鲁迅,其中一句就是“醉眼朦胧上酒楼,彷徨呐喊两悠悠。”很多资料里都说鲁迅虽爱喝酒,但是酒量不高,其实是不准确的,鲁迅的一位好友沈兼士就曾在文章里提到过鲁迅的酒量:“先生嗜酒,不但要喝,而且酒量很大,天天要喝”。此话应当不虚,说明鲁迅还是很能喝酒的。文人相聚于酒楼,饮酒作诗,这在当时的北平,确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小时候读鲁迅的书,映象最深的就是他写的孔乙己的茴香豆,当时以为鲁迅先生也很穷,是穷困潦倒的大文豪,其实不是。当时民国的教授一共有100多位,薪酬都不低,一般的月薪都不低于一百大洋,鲁迅的更多,加上稿费之类的,一个月的收入最少在300多大洋,去那样的老字号鲁菜馆品尝美食,他本身是有这个条件的。当然,鲁迅本身文化造诣深厚,对各种传统美食都有研究,不仅会吃,闲暇之余,自己也能做出很多拿手菜。说鲁迅是美食家,这是不为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