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高铁相继出台禁止使用自热食品的规定,与自热食品曾多次引发乘客烫伤、触发烟雾警报等事情有关。一旦诱发烟雾报警,动车需要减速甚至停运检查,最终将影响行车秩序,导致列车延误,甚至造成重大损失。
如今中国自热食品中普遍使用的是镁铁型加热器、铝水型加热器或者石灰型加热器,其中包含的放热物质与水发生反应后放热并将水加热成为水蒸气,温度可达100℃,人靠太近极易烫伤。
由于可能触发烟雾警报,自热食品陆续被各地高铁部门叫停。(IC Photo/图)
无需加热,浇上一杯凉水就能吃到热腾腾饭菜的自热食品,近两年在国内市场走俏。有多种品牌的自热火锅、自热米饭迅速蹿红,成了年轻人“居家旅行必备”的潮流单品。
2019年8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出“禁止在动车组列车上使用能够诱发烟雾报警的自带加热食品”,引发网络热议。有网友评论提出“自热食品会不会真的爆炸”“(高铁)出了广西境内,规定还管不管用”等疑惑。
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此前福建、四川两地,虽然没有明确指出禁带自热食品乘高铁,但分别于2018、2019年对“在高速铁路动车组列车内吸食或者使用诱发烟雾报警的物品”这类影响高速铁路安全的治安违法行为予以禁止。
按照国际民航组织的规定,自热食品属于易燃固体,自热装置,不仅禁止使用,也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此番引发网友热议的是,高铁动车也要“叫停”自热食品了。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吴晓蒙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高铁上早就规定过不可以携带和使用能够诱发烟雾报警的物品,这次针对自热食品的条例出台,不过是对此前相关法规的进一步具化。
“按照条例规定,还是可以携带(自热食品),但不能在动车组列车上使用。”参与条例制定工作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最高罚款五万
按照广西人大常委会官网上公布的条例,“在动车组列车上使用能够诱发烟雾报警的自带加热食品”,将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条例将于2019年10月1起正式实施。
此前,2018年10月1日施行的《福建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也对高铁动车组列车内吸食或者使用诱发烟雾报警的物品做出规定:情节较重的,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高铁出台类似规定,与自热食品曾多次引发乘客烫伤、触发烟雾警报等事情有关。据媒体公开报道,2019年1月,在厦门开往昆明的G1684次高铁上,一位男乘客使用自热盒饭时,因操作不当,将加热包中的生石灰直接倒进快餐盒与水混合,引发浓烈烟雾触发报警器,导致高铁减速行驶。
广西规定,在动车组列车上使用能够诱发烟雾报警的自带加热食品,最高罚款五万元。(IC Photo/图)
吴晓蒙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几起事故可能都是由于短时间内有大量的水蒸气产生,且其中带有大量颗粒,诱发了烟雾报警器的启动。”
而一旦诱发烟雾报警,动车需要减速甚至停运检查,最终将影响行车秩序,导致列车延误,甚至造成重大损失。
前述广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条例》该项规定主要针对的是诱发烟雾报警的自带加热食品,正常用开水冲泡方便食品(非自热食品)不会产生烟雾或大量高温蒸汽触发烟雾报警,是可以使用的。”他说,对于烟雾诱发的报警最常见的情况还是有些乘客在动车厕所上吸烟诱发的。而最新条例的制定,除了可以对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行为进行处罚外,同样可以对在动车组列车上使用能够诱发烟雾报警自带加热食品的行为进行处罚,适用的情形更加具体和细化。
自热食品“爆炸”属操作不当
所谓的“自热食品”,是利用加热包中物质的放热反应释放出大量热量,从而加热预加工好的食材。早期多为军用或户外活动,受大风、沙尘雨雪、低温等影响,在不便或禁止使用明火的情况下使用。
根据淘宝2018年发布的《懒人消费数据》,2018年,中国人为偷懒花了160亿。自热火锅、懒人烧烤等食品消费增长了150%。在连锁超市、便利店、火车站等地,自热食品与传统的方便面、方便粉丝一样受欢迎。
自热食品一直以来最大的安全隐患是在加热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氢气,当氢气含量在封闭空间中积累到一定浓度时,可能会燃烧甚至爆炸。
过往事故表明,使用不得当是导致自热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人们通常的误区在于,认为堵上排气孔让热量不散失,会加热得更快。但人为地将自热食品放置在了密闭空间,反而更易导致爆炸等险情发生。
有媒体报道,2019年2月13日,在厦门开往北京的K572次列车上,一名女乘客在加热自热米饭时,因第一次使用,看到气孔一直冒烟,怕被蒸汽烫到,将加热过程中的自热米饭放进塑料袋中,并系紧袋口,导致塑料袋膨胀并险些发生爆炸。
过往事故表明,使用不得当是导致自热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IC Photo/图)
吴晓蒙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报道中所谓的“爆炸”,应该是指大的外包装因为加热过程中没有很好的排气导致开裂了,而不是火灾性的燃烧、爆炸。如今中国自热食品中普遍使用的是镁铁型加热器、铝水型加热器或者石灰型加热器,其中包含的放热物质与水发生反应后放热并将水加热成为水蒸气,温度可达100℃,人靠太近极易烫伤。
研发新要求是“减氢、温度可控”
吴晓蒙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现在的自热食品外包装都设计有排气孔来排除产生的氢气或者是水蒸汽。因此只要正常使用,是具有一定的安全性的,“爆炸”事故都不太可能发生。
而为了进一步提升自热食品的安全性,减氢、温度可控都是专家们对自加热器的研发提出的新要求。“我们在进行中的一个研究项目的目标就是如何减少自加热器的氢气排放量,与此同时提高热量产生的效率和产品的安全性。”
有研究报道过不产生氢气和水蒸气的新型自加热器新技术,利用甘油与钾化合物的反应产生热量。
学界的另一研究方向则是利用物理加热法来替换掉现有的化学加热法,但是这些技术还没有见到成熟的商业化应用。“提升自加热食品品质和安全性的研究工作正在进行中,我们也相信,通过技术的革新,肯定可以给消费者带来更加安全的自热食品。”吴晓蒙说。
南方周末特约撰稿 彭琪月 南方周末记者 崔慧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