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的离婚判定书
最 高 指 示
要斗私,批修!
无产阶层和资产阶层在意识形态方面谁胜谁负问题,还没有真实处理。咱们同资产阶层和小资产阶层的思维还要进行长时间的奋斗。不了解这样的一种状况,抛弃思维奋斗,那就是过错的。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定书
(68)高民监字第177号
申述人:史德宏,男,三十八岁,京西XXX干部。
被申述人:潘秀兰,女,三十五岁,中共湖北省XX地委干部。
案由:离婚
史德宏和潘秀兰于一九五二年自主成婚,爱情一般,生有子女二人(女孩小玲,十四岁;男孩小夏,七岁)。近几年来,潘秀兰的思维起了改变,在婚姻家庭问题上的资产阶层思维一度占了优势。
因而,一九六四年潘秀兰以包揽成婚,没有爱情为理由,诉至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要求与史德宏离婚。一九六五年六月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以(64)门法民审字第101号判定书判定两边离婚。史德宏不服,上诉。
一九六七年十一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65)中民婚字第467号判定书仍判定两边离婚。史德宏不服,为了持续争夺和洽,向本院申述。
本院认为:潘秀兰与史德宏在成婚曾经就知道并互送礼物,足以证明是自主成婚,并非“包揽”。所谓“包揽成婚”不是现实。至于“没有爱情”,彻底是因为潘秀兰的资产阶层思维开展的成果。
这是社会主义婚姻家庭中资产阶层和无产阶层两个阶层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剧烈奋斗。对资产阶层思维有必要从各方面进行批评和抵抗,决不能让它自由泛滥,决不能让它损坏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准则。
只需潘秀兰以“斗私、批修”为纲,用巨大的毛泽东思维批评和战胜自己在家庭问题上的资产阶层思维和行为,两边的婚姻家庭关系是彻底可以改进和稳固下去的。
毛主席说:“咱们同资产阶层和小资产阶层的思维还要进行长时间的奋斗。”“但凡过错的思维,但凡害草,但凡牛鬼蛇神,都应该进行批评,决不能让它们自由泛滥。”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胶葛,有必要用阶层和阶层奋斗的观念,阶层分析的办法,分清是非,坚决地批评并抵抗资产阶层思维。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同意潘秀兰与史德宏离婚的判定书,撇开了爱情改变的原因,回避了两种思维的阶层奋斗,是我国赫鲁晓夫的资产阶层“唯爱情”论的产品。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处理,依然没有脱节这个反抗的婚姻观念的影响,未能纠正原审法院的过错判定。所以这两个判定书都是过错的,应于吊销。
据此,本院判定如下:
一、吊销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65)中民婚字第467号判定书和门头沟区人民法院(64)门法民审字第101号判定书。
二、禁绝潘秀兰和史德宏离婚。
一九六八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