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现在许多居民爱狗心切,不只要照料爱狗吃饱,还要让它穿暖,俨然成为一名合格的“铲屎官”。乃至,还有些“铲屎官”爱狗超越爱自己的生命,近期,城厢区人民法院调停了一同由于维护爱狗而受伤的民事纠纷案件。
案情回忆
9月22日的夜晚,小段牵着自己的小型博美犬漫步,碰上小陈牵着一只大型高加索犬从20米开外迎面走来。小陈见状吩咐小段往路途侧边走,因街边停满了车,小段仍牵着狗往原定方向走。之后高加索犬挣脱绳子扑向博美犬,小段为了维护自己的博美犬,将其抱在怀里,自己反而被高加索犬咬伤。小陈随后伴随小段前往医院接种狂犬疫苗,医嘱主张小段歇息一个月。小段以为因小陈未拉紧牵犬绳,致其被狗咬伤,应补偿误工费、交通费等各种丢失。小陈以为其现已支付了医疗费,故不愿意承当其他费用。之后,小段向城厢法院提起诉讼。后通过法官说理释法,两边达到调停,由小陈补偿小段3500元,本案案结事了。
法官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职责法》的规则,养殖的动物形成别人危害的,动物养殖人或许管理人应当承当侵权职责,但能够证明是因被侵权人成心或重大过失形成的,能够不承当或减轻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