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表态女医生遇害不是医疗纠纷而是刑事犯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2-28 20:26:30  阅读:3328 作者:责任编辑。陈微竹0371

“这个事情不是所谓的医疗纠纷问题,是一个十分严峻的刑事犯罪。12月28日上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法规司司长赵宁就女医师遇害作出回应。

监控视频截图

12月24日,北京市公安局向阳分局通报称,民航总医院一男人持刀将一女医师扎伤。后来,受伤女医师经抢救无效逝世。12月27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经依法检查,对嫌疑犯孙文斌以涉嫌成心杀人罪批准逮捕。

“国家卫生健康委对任何方式的伤医事情零忍受,这是咱们一向的情绪。赵宁说,“咱们也期望咱们咱们有时机能够到医院、到急救场所去看一看,实地感触咱们的医务人员是如何为广大人民群众供给服务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也对该事情进行了回应。“近期发作的事情,是一同刑事案件。咱们国家的刑法对损伤致死、对杀人都是有严峻法令规则的,一切损害健康、损害生命的行为,都应当遭到法令的制裁。袁杰表明,咱们该认识到,医务人员是整体公民健康的卫兵,也是卫生健康工作的主力军,医务人员为全社会、为整体公民供给医疗服务,为咱们的健康供给保证。对医务人员的损害,不管从道德上仍是从法令上,都应当予以严峻斥责和制裁。

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根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作为我国卫生健康范畴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令,根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多处说明对医务人员的维护。

第46条规则,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是供给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共场所,任何安排或许个人不得打乱其次序。

第57条规则,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略,其合法权益受法令维护。制止任何安排或许个人要挟、损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略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第105条、第106条特别规则,违背本法规则,打乱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次序,要挟、损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略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构成违背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华东)

记者:刘华东

图片:央视新闻、科技日报

责编:王远方

修改:常莹 张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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