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说贾宝玉婚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4-03 01:04:23  阅读:6952 作者:责任编辑NO。姜敏0568

有人称《红楼梦》是一部“情经”,“情”在该书中,既有亲情、情面,也有友谊、才思,但首要仍是男女之情,或曰“爱情”。贾宝玉作为书中仅有的男主角,被刻画成“情痴”“情种”,其与林黛玉的爱情纠葛让人形象深入。贾宝玉仅有所爱是林黛玉,但古时婚姻制度的一大特征是:婚姻与爱情无关。婚姻是宗族联婚、政治联婚,多是利益的结合,并终究由两边家长决议。宝玉、黛玉爱情能否修成正果,自己无法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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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宝玉娶了谁

关于宝玉婚配,既有与林黛玉的“木石前盟”之说,也有与薛宝钗的“金玉良姻”之论。高鹗所续《红楼梦》后40回中,王熙凤巧设“调包计”,让“金玉良姻”成为实际。而黛玉则于宝、钗成婚当晚香消玉殒。

脂砚斋泄漏,曹雪芹在书尾《情榜》中对宝玉的考语是“情不情”,即他对人世万物均用情,尤其是对芳华女孩,而不论他人对自己是否有情。但在爱情上,只要黛玉是宝玉仅有心证意证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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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写道,黛玉的前身是西方灵河岸边的一株绛珠仙草,宝玉的前身则是赤霞宫的神瑛仆人,因神瑛仆人偶以甘露灌溉绛珠仙草,使后者得以久延年月,并促进这以后来“脱却草胎木质得换人形”。后神瑛仆人凡心偶炽下世为人(宝玉),绛珠仙草也跟从这以后转世投胎(黛玉),并以眼泪归还神瑛仆人旧日灌溉之恩。仅仅无法黛玉从小患有“缺乏之症”,体弱多病加上郁闷的性情,导致泪尽早逝,魂归离恨天,“木石前盟”没能在现世修成正果。

宝玉的通灵玉上刻着“莫失莫忘,仙寿恒昌”,而宝钗的金锁上刻着“不离不弃,芳龄永继”,这便是书中重复提及的“金玉良姻”之论。由此可见,二人的姻缘好像也是上天注定。第5回关于黛、钗的判词云:“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关于宝、黛、钗的判曲又云:“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孤寂林。叹人世美中缺乏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究竟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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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宝玉与宝钗成果了“金玉良姻”,无法宝玉一向念着黛玉,婚后与宝钗“纵然是齐眉举案”,但“究竟意难平”。在贾家被抄、群芳凋谢之际,宝玉无所眷恋,落发为僧,而宝钗则在一个冰冷的雪天孤单地死去。

法令上讨论

究竟宝玉的姻缘若何,本文不作细究,只从法令视点,剖析一下宝玉的婚姻。

先看一下宝玉与黛玉、宝钗之间的亲戚联系:黛玉是宝玉的姑妈贾敏之女,宝玉是黛玉的舅舅贾政之子,二人若结合,则为姑表婚;宝玉之母王夫人与宝钗之母薛阿姨是亲姊妹联系,二人若结合,则为姨表婚。不论是姑表婚,仍是姨表婚,在传统上均称为“中表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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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表婚在我国有着较为长远的前史,特别是在封建上层社会,中表婚是婚姻订立的重要方法。中表婚有姑舅表兄弟姊妹为婚、两姨表兄弟姊妹为婚两种类型,宝玉、黛玉为前一类型,而宝玉、宝钗为后一类型。按我国婚姻法承认的代代计算法,姑舅、两姨表兄弟姊妹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中表婚革除了群婚制的坏处,又有利于政治结盟,在人类前史上曾起过很重要的效果。可是,人们也很早就认识到近亲婚姻的坏处,《左传》就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记载。中表婚虽不归于“同姓”的领域,但从优生的视点,仍被自唐以降的封建法令所制止。如《宋刑统》规则:“中表为婚,各杖一百,离之。”清律规则:“若娶己之姑舅两姨姊妹者,杖八十,并离婚。”(《大清律例通考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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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民间,因为受传统婚姻、宗法观念的影响,加之古时人们相互之间外交来往的局限性,中表婚从未真实隐姓埋名过,反而因“法不责众”而一向大行其道。至雍正八年,清廷不得不通过颁例的方法向实际退让。新颁例文规则:“外姻亲属为婚,除尊卑相犯外,仍按例暂时酌量拟奏外,其姑舅两姨姊妹为婚者,遵从民便”。(《大清律例通考校注》)

据红学家研讨,《红楼梦》一书所记之事大致纵跨清代康、雍、乾三朝,首要为雍、乾两朝。从书中人物的年纪来看,宝玉与黛、钗的中表婚好像已经在法令上合法化了。《红楼梦》成书于乾隆年间,此刻间隔雍正八年的颁例已过数十年。故咱们从古代法的视点,能够以为:不论是“木石姻缘”仍是“金玉良姻”,均是符合其时礼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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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后第二年拟定的婚姻法规则:“直系血亲、同胞兄弟姐妹或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制止成婚;其他五代内的旁系血亲间制止成婚的问题,从习气。”即其时如有中表婚姻的习气,则仍应予以尊重。

跟着社会发展,人们往来规模逐步扩展以及对优生优育的注重,1980年颁行的婚姻法对此进行了改变,其第六条明确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制止成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麻风病未经治好或患其他在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这一规则根本连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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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玉、黛玉的同源血亲是贾代善、贾母,旁系血亲代数为三代;宝玉、宝钗的同源血亲是他们的外祖父母,旁系血亲代数也为三代。由此可见,在今世社会,宝玉与黛玉、宝玉与宝钗均为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在法令上,成婚已不可行。依照现代婚姻法规则、科学优生观念,“木石姻缘”和“金玉良姻”均不可行。

文/研讨室 张景卫

修改/张琪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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